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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立法助推海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4日作者:法制日报

      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近日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历届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海南省的地方立法权和特区立法权,制定了一大批有质量、有影响、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海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改革开放立法推动机制创新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适时通过立法解决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破除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首先,以立法鼓励投资,促进开发建设,先后制定了《海南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等,并以立法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于2009年和2010年先后修改6件法规,及时将23项行政管理事项下放给市县。2009年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的决定》,这是国内第一个全面规范行政体制改革的法规性决定,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还积极以立法推进农垦体制改革,于2009年作出了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早在1996年就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对公路规费征收体制进行改革,统一征收燃油附加费,取消了公路收费站卡。

 

经济发展立法作为第一要务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作为立法工作的第一要务,围绕海南省委在各个时期的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开展立法工作。

  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海南省从建省之初便注重以立法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旅游条例、旅游市场管理规定等。2010年,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海南省高度重视以法制来统领和保障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决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社会领域立法保障改善民生


  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紧密围绕海南省委关于大力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决策,加大社会领域立法力度,努力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首先,以立法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在全国率先进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2008年,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使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城镇从业人员,2010年又制定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其次,以立法促进就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2009年制定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同年制定了《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建省以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了社会事业相关法规30余件,促进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民主政治立法加强政权建设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完善地方人大制度作为立法的一项重要任务,推动政治文明建设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以立法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规范权力运行。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正司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推进海南省审判方式改革的决议、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履职能力,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了16件相关法规,将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的行使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